导读:本篇文章首席CTO笔记来给大家介绍有关全国有多少大数据管理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的大数据发展现状如何?
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社会公众,都越来越认识到数据的价值。因此,近年来,各地纷纷成立大数据发展局,企业纷纷推动数据资产治理,大数据辐射的行业也从传统的电信、金融逐渐扩展到工业、医疗、教育等。一时间,仿佛各行各业都在谈大数据,人人都在谈大数据。但也有声音说大数据迎来了“七年之痒”,面对大数据热潮也需要一些“冷思考”。我国大数据究竟发展得如何?未来我国大数据发展还有哪些机遇和挑战?
1、大数据产业进展显著
过去几年,大数据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用数据说话”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数据也成了堪比石油、黄金、钻石的战略资源。五年来,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日渐完善,技术、应用和产业都取得了非常明显的进展。
在政策方面,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数据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完善,目前已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自从2014年“大数据”这个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政策环境掀开了全新的篇章。在顶层设计上,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产业发展和安全三方面做了总体部署。《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文件也都已经出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卫健、农业、环保、检察、税务等部门还出台了领域大数据发展的具体政策。截至2019年初,所有省级行政区都发布了大数据相关的发展规划,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大数据管理局,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1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建设。可以说,大数据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搭建完成,目前已经纷纷进入落地实施甚至评估检查阶段。
在技术方面,我国大数据技术发展属于“全球第一梯队”,但国产核心技术能力严重不足。我国独有的大体量应用场景和多类型实践模式,促进了大数据领域技术创新速度和能力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技术全面性上,我国平台类、管理类、应用类技术均具有大面积落地案例和研究;在应用规模方面,我国已经完成大数据领域的最大集群公开能力测试,达到了万台节点;在效率能力方面,我国大数据产品在国际大数据技术能力竞争平台上也取得了前几名的好成绩;在知识产权方面,2018年我国大数据领域专利公开量约占全球的40%,位居世界第二。但我国大数据技术大部分为基于国外开源产品的二次改造,核心技术能力亟待加强。例如,目前国内主流大数据平台技术中,自研比例不超过10%。
在产业方面,我国大数据产业多年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但面临提质增效的关键转型。2018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延续多年来的增速,继续保持相对高速的增长。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8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整体规模有望达到5400亿元,同比增长15%。然而,综合国内外环境、新兴技术发展等多种因素,大数据产业的增速出现了下滑。我国的大数据产业也面临着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
在应用方面,大数据的行业应用更加广泛,正加速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随着大数据工具的门槛降低以及企业数据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尝到大数据带来的“甜头”。无论是从新增企业数量、融资规模还是应用热度来说,与大数据结合紧密的行业正在从传统的电信业、金融业扩展到政务、健康医疗、工业、交通物流、能源行业、教育文化等,行业应用“脱虚向实”趋势明显,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更加深入。
2、产业的五大困局
虽然我国大数据总体发展形势良好,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涉及核心技术的产业发展薄弱,未能有效提升我国核心技术竞争力。核心技术的影响力在大数据产业有着极高的重要性。由于大数据企业在完成产品开发后,可以近乎零成本无限制的复制,因此拥有核心技术的大企业,很容易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即凭借具体的信息产品赢得海量用户获得垄断地位。当前,从大数据技术与产品的供给侧看,我国虽然在局部技术实现了单点突破,但大数据领域系统性、平台级核心技术创新仍不多见。大数据处理工具都是“他山之石”,大部分企业用的都是国外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技术,自主核心技术突破还有待时日。尤其是开源产品的技术标准方面,我国的影响力尚亟待提升。
二是,数据孤岛和壁垒降低了大数据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大数据产业发展必须实现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共享,如果数据不开放、不共享,数据整合就不能实现,数据价值也会大大降低。无论是政府数据、互联网数据还是其他数据,数据拥有者往往不愿对其进行开放流通。受制于前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政府数据往往还存在着诸多“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数据价值难以发挥。
三是,数据安全管理薄弱增加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风险。大数据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创新活力的同时,也使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乃至大数据平台安全等面临新威胁与新风险。海量多源数据在大数据平台汇聚,来自多个用户的数据可能存储在同一个数据池中,并分别被不同用户使用,极易引发数据泄露风险。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21.90 -5.19%,诊股)进行挖掘分析所得结果可能包含涉及国家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敏感信息,需要对分析结果的共享和披露加强安全管理。
四是,产业垄断与恶性竞争现象频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明显。由于资源型产业门槛低、利润高,新兴的大数据企业往往首先将目光盯在获取数据资源上面。大量依托数据资源优势的企业诞生,为大数据产业带来了低附加值的垄断经济模式,使得依靠技术壁垒打江山的企业不得不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放缓了技术研发的步伐。同时,数据垄断问题也愈发明显。少数互联网巨头企业拥有巨大数据,不但对产业发展不利,甚至存在巨大的数据聚集隐患。
五是,各地发展同质化严重,普遍存在重存储轻应用的现象。由于缺乏统一的大数据产业分类统计体系和产业运行监测手段,各地大数据产业的定位相似,同质化竞争加剧。而盲目的重复建设,更是可能导致大数据产业过剩。同时,由于部分地区信息化发展程度有限,大数据应用场景不够丰富,更是以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存储设施的建设作为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关键,且规模巨大,目标动辄以百万台计,后期若无法有效利用,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哪里的数据中心管理
随着智慧城市的发展,各省市逐渐设立了大数据管理局,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随之更加便捷。同时,当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之后,将更有效地利用和挖掘数据价值。如今,我国已有数十个省级以上大数据管理局。
01
北京市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级别:正局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2号数字北京大厦
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提出本市大数据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议;
2.负责本市政务数据和相关社会数据的汇聚、管理、共享、开放和评估;
3.负责市级政务云、大数据管理平台等数据基础设施的建设、运维和应用支撑;
4.负责社会信用数据应用服务;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5.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基础支撑平台的建设、运维和保障;
6.承担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技术性审核的支撑服务工作;
7.承担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和评估验收的支撑服务工作。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杨秀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潘锋
官网:
02
上海市大数据中心
成立时间:2018年4月
隶属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15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大数据发展的方针政策;
2.承担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各方数据归集和应用融合工作;
3.研究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挖掘、展现等技术;
4.承担本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相关工作;
5.承担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云、政务外网、大数据平台、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等建设和运维管理;
6.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党委书记、主任:朱宗尧
官网:
03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成立时间:2019年
隶属机构:天津市委网信办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尖山天津数字电视大厦
主要职责:
1.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要求;
2.全力做好市级信息系统建设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
3.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强化集中式运维管理体系的配套建设。
人员编制:
党委书记、主任:王芸
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边柯柯
党委委员、副主任:金双龙、肖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洪亮
党委委员:李磊
官网:
04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A座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研究拟订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
3. 负责全市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负责推进全市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
4. 负责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
5. 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应用工作;
6. 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7.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8.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代小红(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景根元、胡军国(副厅级)
05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
隶属机构:贵州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25号
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负责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
3.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
4.负责研究拟订全省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建设、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
6.负责数据中心规划建设与集约利用;
7.负责全省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经济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
8.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
9.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0.承担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景亚萍(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建华、娄松、李刚、张晓辉(副厅级)
06
福建省大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级别:副厅级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8号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信息化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体统筹福建省信息化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
3.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重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
4.负责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
5.组织编制数字福建建设投资计划,负责相关项目管理;
6.负责福建省互联网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7.承担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和省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
局长:陈荣辉(副厅级)
官网:
07
山东省大数据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大数据局
主要职责:
1.牵头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数字山东建设;
2.负责实施省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3.负责实施省级政务服务、业务协同等综合业务平台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
4.负责实施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大数据管理等平台及相关信息资源库。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马越男(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廉凯、顾卫东、禹金涛(副厅级)
08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87号
主要职责:
1.组织、指导、协调公共数据和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管理工作;
2.落实支撑改革相关的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3.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导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4.组织协调公共数据资源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
5.统筹推进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6.统筹协调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络、电子政务云平台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7.负责局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党组成员、局长:金志鹏(正厅级)
副局长:蒋汝忠、陈瑜(副厅级)
官网:
09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
隶属机构:广东省直属厅局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全省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
3.负责对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
4.负责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5.统筹协调省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6.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
7.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8.统筹全省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
9.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相关工作;
10.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1.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党组书记、局长:杨鹏飞 (正厅级)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日升、高尚省、魏文涛 (副厅级)
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
隶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级别:正厅级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工作;
2.拟订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考核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大数据发展、数字广西发展战略规划;
4.负责拟订自治区本级信息化、数字化领域的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数字设施建设,配合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6.负责统筹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应用,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
7.负责统筹数字政府建设;
8.负责统筹数字经济发展;
9.负责统筹数字社会建设;
10.负责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管理;
11.负责统筹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负责对进驻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如何看待大数据管理局?
名义上监管和服务的职能部门,贵州大数据局算是全国首例示范单位。因为不是局里的,只是频繁和区里的大数据委对接工作。
借助数据为人民服务成了政府政务工作的核心理念之一,大数据管理局的出现,不管是出于主动推进还是被动的响应,都为政府实现数字化政府的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大数据管理局的职责
一、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智慧城市的政策措施;
二、利用大数据开发推进经济、民生,引导并且推动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应用;
三、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基础性以及公共性的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
数据管理机构有哪些?他的职能与角色定位是什么
我国以广州省、辽宁省为首的多个省、市都纷纷投入到创立大数据管理局的行列中,短短两年时间,我国已经拥有了十余个市级以上的大数据管理机构,致力于帮助政府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共享政务大数据信息。
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
2.组织制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3.推动形成全社会大数据形成机制的建立和开发应用;
4.承担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负责企业数据收集和存储;
5.组织编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组织协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7.组织协调省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网上办事大厅等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建设;
8.负责统筹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管理;
9.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应急协调和数字认证相关工作。
大数据未来的发展前景怎么样?
随着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交汇融合,全球数据呈现爆发增长、海量集聚的特点。无论是国家、企业还是社会公众,都越来越认识到数据的价值。因此,近年来,各地纷纷成立大数据发展局,企业纷纷推动数据资产治理,大数据辐射的行业也从传统的电信、金融逐渐扩展到工业、医疗、教育等。一时间,仿佛各行各业都在谈大数据,人人都在谈大数据。但也有声音说大数据迎来了“七年之痒”,面对大数据热潮也需要一些“冷思考”。我国大数据究竟发展得如何?未来我国大数据发展还有哪些机遇和挑战?
1、大数据产业进展显著
过去几年,大数据理念已经深入人心,“用数据说话”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共识,数据也成了堪比石油、黄金、钻石的战略资源。五年来,我国大数据产业政策日渐完善,技术、应用和产业都取得了非常明显的进展。
在政策方面,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数据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完善,目前已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自从2014年“大数据”这个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政策环境掀开了全新的篇章。在顶层设计上,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对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产业发展和安全三方面做了总体部署。《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等文件也都已经出台。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卫健、农业、环保、检察、税务等部门还出台了领域大数据发展的具体政策。截至2019年初,所有省级行政区都发布了大数据相关的发展规划,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大数据管理局,8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1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建设。可以说,大数据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搭建完成,目前已经纷纷进入落地实施甚至评估检查阶段。
在技术方面,我国大数据技术发展属于“全球第一梯队”,但国产核心技术能力严重不足。我国独有的大体量应用场景和多类型实践模式,促进了大数据领域技术创新速度和能力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技术全面性上,我国平台类、管理类、应用类技术均具有大面积落地案例和研究;在应用规模方面,我国已经完成大数据领域的最大集群公开能力测试,达到了万台节点;在效率能力方面,我国大数据产品在国际大数据技术能力竞争平台上也取得了前几名的好成绩;在知识产权方面,2018年我国大数据领域专利公开量约占全球的40%,位居世界第二。但我国大数据技术大部分为基于国外开源产品的二次改造,核心技术能力亟待加强。例如,目前国内主流大数据平台技术中,自研比例不超过10%。
在产业方面,我国大数据产业多年来保持平稳快速增长,但面临提质增效的关键转型。2018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延续多年来的增速,继续保持相对高速的增长。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测算,2018年我国大数据产业整体规模有望达到5400亿元,同比增长15%。然而,综合国内外环境、新兴技术发展等多种因素,大数据产业的增速出现了下滑。我国的大数据产业也面临着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转型期。
在应用方面,大数据的行业应用更加广泛,正加速渗透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随着大数据工具的门槛降低以及企业数据意识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尝到大数据带来的“甜头”。无论是从新增企业数量、融资规模还是应用热度来说,与大数据结合紧密的行业正在从传统的电信业、金融业扩展到政务、健康医疗、工业、交通物流、能源行业、教育文化等,行业应用“脱虚向实”趋势明显,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更加深入。
2、产业的五大困局
虽然我国大数据总体发展形势良好,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涉及核心技术的产业发展薄弱,未能有效提升我国核心技术竞争力。核心技术的影响力在大数据产业有着极高的重要性。由于大数据企业在完成产品开发后,可以近乎零成本无限制的复制,因此拥有核心技术的大企业,很容易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即凭借具体的信息产品赢得海量用户获得垄断地位。当前,从大数据技术与产品的供给侧看,我国虽然在局部技术实现了单点突破,但大数据领域系统性、平台级核心技术创新仍不多见。大数据处理工具都是“他山之石”,大部分企业用的都是国外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可视化技术,自主核心技术突破还有待时日。尤其是开源产品的技术标准方面,我国的影响力尚亟待提升。
二是,数据孤岛和壁垒降低了大数据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大数据产业发展必须实现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共享,如果数据不开放、不共享,数据整合就不能实现,数据价值也会大大降低。无论是政府数据、互联网数据还是其他数据,数据拥有者往往不愿对其进行开放流通。受制于前期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政府数据往往还存在着诸多“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数据价值难以发挥。
三是,数据安全管理薄弱增加了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风险。大数据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创新活力的同时,也使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乃至大数据平台安全等面临新威胁与新风险。海量多源数据在大数据平台汇聚,来自多个用户的数据可能存储在同一个数据池中,并分别被不同用户使用,极易引发数据泄露风险。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21.90 -5.19%,诊股)进行挖掘分析所得结果可能包含涉及国家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敏感信息,需要对分析结果的共享和披露加强安全管理。
四是,产业垄断与恶性竞争现象频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明显。由于资源型产业门槛低、利润高,新兴的大数据企业往往首先将目光盯在获取数据资源上面。大量依托数据资源优势的企业诞生,为大数据产业带来了低附加值的垄断经济模式,使得依靠技术壁垒打江山的企业不得不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放缓了技术研发的步伐。同时,数据垄断问题也愈发明显。少数互联网巨头企业拥有巨大数据,不但对产业发展不利,甚至存在巨大的数据聚集隐患。
五是,各地发展同质化严重,普遍存在重存储轻应用的现象。由于缺乏统一的大数据产业分类统计体系和产业运行监测手段,各地大数据产业的定位相似,同质化竞争加剧。而盲目的重复建设,更是可能导致大数据产业过剩。同时,由于部分地区信息化发展程度有限,大数据应用场景不够丰富,更是以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存储设施的建设作为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关键,且规模巨大,目标动辄以百万台计,后期若无法有效利用,将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
3、未来三年大数据行业展望
未来三年,是我国大数据发展转型的重要机遇期。大数据的发展本身也呈现着一些趋势。在我看来,未来三年大数据行业有可能会呈现出如下特点:
一是,大数据新技术继续快速发展。未来大数据技术将会沿着工具平台云化部署、多业务场景统一处理、专有高性能硬件适配几个方面进行突破。目前大数据技术工具的主要应用模式为应用企业在自建机房内独立部署,其存在资源浪费、弹性能力不足、管理复杂等缺点,这些缺陷可以通过基于云计算技术的云化部署方案解决,助力大数据技术工具的快速落地和应用;同时大数据技术工具主要瞄准的是分析型业务场景,但随着电子商务以及智能终端的爆发性发展,转账、计费等事务型业务场景也需要大数据处理能力,所以未来的多业务场景统一处理技术将会得到充分发展;最后由于GPU/TPU等专用硬件的发展,此类专用硬件能够助力某些大数据技术进行突破性升级,所以对新型硬件的适配成为很多大数据企业未来研发计划的重点。
二是,数据流通共享将迎来关键突破。这些年,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政策举措一直在加强,然而效果与预期还有差距。可以说,技术手段将是数据流通共享瓶颈突破的关键。未来三年,随着同态加密、差分隐私、零知识证明、量子账本等关键技术的性能提升和门槛降低,随着区块链、安全多方计算等工具与数据流通场景进一步紧密结合,数据共享和流通将有望再前进一大步。
三是,数据服务合规性将成为行业关注重点。近两年来,随着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的颁布和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GDPR对数据主体的权利规定细致入微,其“数据可携权”“被遗忘权”等方面的规定可能会对我国数据立法带来一定的参考。对我国企业来说,数据服务合规性的重要程度进一步提升,将对企业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目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正在着力推动的“可信数据服务”计划也正是契合了行业的这一需求。
四是,数据资产管理重要性将进一步提升。随着大数据应用进入深水区,企业将越来越重视数据资产管理方法论体系建设——即从架构、标准、研发、质量、安全、分析到应用的统一,从而实现技术到业务价值的转化和变现。未来三年,数据资产管理将仍是企业数据部门面临的难点与挑战。即使是领先的科技型企业,在数据资产管理这一课题上仍在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如全链路智能管理体系、数据资产的贡献度、数据基线度量与质量规范的工具化、可视化等。
4、四大应对策略
大数据产业作为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不仅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有效市场的主导作用,而且要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一是,要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推动。自主研发创新是提高大数据产业竞争力的主引擎。要彻底改变目前我国大数据产业创新能力不强、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赖度偏高的这一局面,必须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支持力度。为此,建议在国家层面上设立大数据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创新的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与应用,构建具有核心技术自主权的大数据产业链,形成自主可控的大数据技术架构,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有效破解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完善大数据安全政策。需要开展数据确权、资产管理、市场监管、跨境流动等数据治理的重大问题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数据治理的法制化进程,加强对敏感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同时,推动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数据管理和保障体系,加强数据安全评测、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等相关机制建设。此外,还要强化网络空间的安全信息共享与动态感知能力,提高重大风险识别分析水平。
三是,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发展大数据产业。大数据产业发展应注重差异化发展,形成差异化的产业布局。地方需要差异化发展,应该把大数据的发展重心放在因地制宜地促进应用创新上,放在打造完善的发展环境上,让市场在大数据发展要素配置上起决定作用。各地要结合产业基础和优势特色,着重发展大数据特色场景应用,推动大数据与当地重要实体经济行业加快融合。
四是,推动行业加快大数据标准建设。当前大数据产业应用层出不穷,政府应通过标准化的途径规范行业、整合资源,促进各方达成共识,为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基石。尤其是通过加强快速迭代、市场认可度高的行业/团体标准研制工作,为用户企业提供大数据产品选型指导,为数据安全提供保障,促进大数据交易等新兴服务模式规范发展,对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以上就是首席CTO笔记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国有多少大数据管理局的相关内容解答汇总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欢迎分享给更多关注此问题的朋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