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今天首席CTO笔记来给各位分享关于企业大数据自查报告要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公司注册:连续三年亏损税务局这波要严查
这个消息足够让老板们各个心跳加速,据悉,连续三年亏损企业,是时候该高度警惕这件事情了!税务局正在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你们知道吗?它和税务稽查有的一比!
纳税评估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通过实施纳税评估发现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强化管理监控功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文明思想,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帮助纳税人发现和纠正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错漏,矫正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履行纳税义务的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说白了,就是看你有没有偷税漏税。
税务局的专管员会将3年亏损的企业全部挑选出来然后看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存在账外经营部分吗?
税务机关手段
1、大数据平台下的三方信息来源,可以还原你的历史经营活动,从而证明申报的真实性。
(如:提供的水电能耗数据、政府采购数据、银行流水清单等)
2、区域同行业经营情况对比。因为不是所有的同行业都在做假账,所以,只要有一家是真实的,那么就对不起了。
3、国地税涉税信息共享,你不能保证你所有的申报数据逻辑严密。
(如:你虚增工资基数,那么个人所得税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用是否按规定缴纳等)
成本列支是否真实?收入成本要配比,非特殊情况微利、平销、低毛利或者倒挂均会被纳入评估重点。
税务机关手段
1、有经营活动的上下游公司不能与你保持“统一口径”。物流信息、资金信息也会让你无处遁形。
2、在大数据下区域行情与全市行情已经“共通”。你提出的“由于市场原因,产品价格下降是否站得住脚,说得同,摆得平?这是个疑问号。
3、如果存在”倒挂“,你是否向税务机关进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清单申报(或专项申报),如果没有申报,不得税前扣除。
扣除凭证是否符合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手段
1、如果你用白条、假发票、个人发票或者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等入账,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2、如果你编造虚假成本费用,必然导致与你的收入费用配比失衡,通过相应公司,你的收入真实性就要打一个大大大大的问好咯。
3、如果你将费用进行人为调整(如:本应计入当期业务招待费的项目归集于其他明细,如办公费等),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将对你的费用的真实性进行通盘核查!
4、如果而已使用假发票,还要接受税务机关处罚。
是否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是会计利润,而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后的余额,简称“应纳税所得额”。
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亏损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余0的数额。
因此,真实亏损企业也应该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若未进行调整,会造成在以后年度盈利弥补亏损时多弥补“亏损”,从而少缴纳所得税。
另外,会计制度与税法存在巨大差异,正常情况下,企业如果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项目是比较多的,而实际情况却是未调整或调整不全,所以你就不要怪税务机关将你纳入评估重点了。
关联交易是否遵循独立交易原则?
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那么你是否有以下行为:
A:你是否按规定如实进行关联申报(包括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申报)。
B:你是否利用关联关系的优势,人为将收入、成本、费用在关联企业间进行调整,利用不同企业间的税率差或税收优惠政策少缴所得税。
C:如果你存在以上行为,转移利润,那么恭喜你,你除了接受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外,还要迎接“特殊”待遇:“特别纳税调整”(俗称反避税调查)。
如果发现了其中有不正常的情况,就会召集大家,进行辅导,然后让你回家自查。
如果自查后还存在上诉情况,可就不是专管员检查那么简单了,就轮到税务稽查部门来找你,帮你查了!
你如果说自查后你没有毛病,且在自查报告中反馈自己没有毛病的信息,如果被税务机关再检查后,又查处了毛病,那?..你不是说你自查没毛病吗,那好,现在重新看数据情况还是有异常,税务机关中的税务稽查部就只有主动介入,你将丧失自查补申报的机会,同时承担信用等级下降后果。
如果情节严重,税务机关将直接移交稽查部门处理,而后将公司中的每项数据都查的清清楚楚!
公司自查情况说明范文
一个公司如何进行税务自查,如何向上级递交详细的税务自查情况 说明书 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公司自查情况说明 范文 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自查情况说明范文一
市地税分局:
2013年6月29日贵局召开了税收专项检查动员大会,会后我们根据大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08年至2010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 报告 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____,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______ 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08年至2013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 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10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 教育 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 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__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__ 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公司自查情况说明范文二
一、节能自查报告内容
企业节能自查报告正文必须涵盖以下内容,未能涵盖的,应视为报告不完整,建议进行修改。
(一)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能源管理概况
3、企业用能管理概况
4、企业“___”节能目标
(二)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年度节能量完成情况
2、节能量计算说明
3、本项自评得分
(三)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
1、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组成情况
2、企业节能领导小组研究部署节能工作情况
3、本项自评得分
(四)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1、企业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基本情况
2、企业开展节能目标考评情况
3、企业开展节能奖惩情况
4、本项自评得分
(五)节能技术进步和技改实施情况
1、企业主要产品单耗变动及排名情况
2、企业开展节能技术研发情况
3、企业开展节能技改情况
4、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情况
5、本项自评得分
(六)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企业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情况
2、企业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3、企业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4、新、改、扩建项目执行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情况
5、本项自评得分
(七)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企业实行能源审计和监测情况
2、企业开展能源统计情况
3、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4、节能宣传培训情况
5、本项自评得分
(八)企业自查情况小结
包括自评总分及自评等级。
(九)整改 措施
对自查和计分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未完成节能量目标的企业,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和保障措施。
(十)__年至__ 年前企业在建或拟建的节能技改项目情况
详细说明每个项目名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预计节能量。
二、节能自查报告格式
国家及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必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自查报告可根据情况参照执行。一些证明材料涉及商业秘密或者页数过多的,可附上文头、目录及文尾落款,原件备专家现场核查用。
(一)封面
1、题目:年企业节能自查报告
2、落款:企业(并盖章)
3、时间:年月日
(二)封二
1、企业名称(盖章):
2、报告编写人员(名单):
3、企业分管节能负责人(签字):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目录
1、年企业企业节能自查报告
2、省千家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计分表
3、__年企业节能量补充说明
4、企业节能目标 责任书
5、__ 年度p201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及p201-1表
6、企业节能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及开会部署工作的记录
7、企业设立或指定节能机构的文件
8、年度节能目标分解方案或责任书
9、节能目标落实的考评方案及考评结果
10、企业节能奖惩制度文件及实施节能奖惩的具体文件
11、企业单耗排名证明材料
12、设立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及逐年增加证明材料
13、实施并完成节能技改计划的证明材料
14、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证明材料
15、企业建立定额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16、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符合用能标准的证明材料
17、企业已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加以改进的证明材料
18、企业能源统计岗位制度、能源统计台账制度等能源统计证明文件
19、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清单(包括型号、规格、精度、检定校 准状态、生产日期和厂家)及定期检定、校准记录;
20、企业节能宣传制度文件及宣传活动记录
21、企业节能技术培训制度文件及培训计划和实施记录。
2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自查情况说明范文三
按照你局要求,现就我公司辅助材料使用发票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仔细梳理和核实,现特将具体事宜详细说明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2007年10月成立,主要从事劳务分包、劳务派遣等业务工作。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考虑长远发展,我们投入一定资金,为农民工提供教育培训机会,使广大农民工都能够安全走上工作岗位,实现充分就业,解决农村农民就业难实际问题,提供了就业平台,现已招纳农民工300多人,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机遇和保障。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与宁东灵州建井公司签订灵新煤矿L4406预计工作量为5120米劳务分包井巷掘进工作面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与宁东灵州建井公司生产过程中,业务结算根据工作量完成情况,采取分期分批付款预结的方式进行清算,整个工作待劳务完工后,以俊工验收后实际核定验收数为准。截止目前,我们已完成合同总量三分之二的任务。按建井公司要求,部分巷道不用再进行掘进,因此,扣除前述有利因素,预计整个业务将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设施设备使用情况
灵州建井公司劳务分包井巷工作中,需要大量的员工和必要的设备、油料等辅助材料。按照合同约定在整个业务工作过程中,灵州建井公司要为我们提供大型设备和主要材料,其余零星辅助材料则由我公司自行采购。因此,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等设备的日常维护、 修理 、检测、保养等费用均由我公司自行承担。我们现在使用的大型设备主要有:2台价值305万元的综掘机、5台价值108.85万元的胶带输送机、3台价值13万元的刮板输送机以及 其它 小型电器设备等。
四、材料采购和使用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每项业务开展都是甲方无偿提供大型设备和主要材料,我方出动劳务和采购辅助材料。因此,与灵州建井公司劳务分包井巷工作中,除了几部大型设备由甲方提供外,其他材料都是我们分批采购,日常使用的。为了保证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确保供应,现时只能采购一些商贩供应的价格低,质量好的机械用油料(如齿轮油、液压油)、工具用具、低值易耗品、支护材料(锚杆、片网、铁托盘等百余种辅助材料)等等,月用量在40多万元。日常的运行中,由于我们管理滞后,所聘用的农民工 文化 程度低,业务操作能力差,物耗很大,材料浪费过大,故而增大了材料、油料的使用量,大量材料、油料只能等集攒到一定数额后,供应商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正规发票,提供给我们。这样确保了财务工作的严肃性和原物料,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可靠,保证国家税收不受损失,提高企业诚信度。
五、票据使用情况
2010年1-3月份发生辅助材料费及设备用油费1012176.9元,其中(代)开发票共 张共计956821.9元,其中油料费用共计398000元,其他各种材料(钢带、锚杆、钢网、皮带扣等等见附件)558821.9元。
分别是2010年3月2日开具的材料费430575.4元,票号:20424703#、齿轮油款78300元、票号:20424705#、齿轮油款83700元、票号20424706#、液压油款67600元、票号20424707#、液压油款78000、票号20424709#、液压油款91000元、票号20424708#。
根据我们的具体业务和工作实际,经过我们认真分析,按照《税法》和工商核定的经营范围,我们严格按照发票使用,严格管理,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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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如何查出“账外账”、“两套账”?
这个问答属于税务检查的范筹!
税务检查分为:一般检查和税务稽查两种。
一般检查通常由主管税务机关专管员担任(2人或以上),对经营主体一般税务事项进行上门查验,如一般纳税人申请,经营场所查验等。经过税改的不断深入,明文规定税收管理员不得巧立税务检查事项,频繁上门入户!
税务稽查是由专业稽查局担任税务检查人,对大数据比对下违法涉税事项或被举报查实的纳税人依法进行全面税务检查的形为。通俗的讲,税务稽查是稽查局已掌握相关纳税人部分或全部违法违规线索,到经营主体来核实、深入调查!(某稽查局工作人员口授)
税务检查已经上升为税务稽查,指向性已径相当清楚。经营主体有账外账、二套账事实的,可知?没有线索就没有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部门大概率已通过金税老三、行政部门信息交互等大数据,以及举报等途径对违法事实与线索已有掌握。
上门稽查由核实和查实两部分组成。对线索和举报事项核算,对未掌握事项查实!
财税从来都是不分家的,稽查局整天研究税务检查事项,对于帐外帐,两套帐怎么操作比企业相关财务人员更熟悉!重点对营业帐薄数据、逻辑关系、银行流水、存货差异等,必能查实违法行为!“账外账,两套账”对于税务稽查没有难度!
税局查账,主要还是核查跟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关的内容。其中以增值税最为重要,因为增值税的缴纳意味着收入的确认,有了收入才有利润。
那么内帐中主要记录什么呢?一般就是不开票的收入,还有不能做到外帐上的费用。企业的实际支出税局可以不管,但是要是存在不开票收入,那就是逃税了。
查增值税,一般需要查这几样:
1、购销合同,确认双方是否有合作意向。有些单位内控不严,觉得好像不需要,但是当核查需要的时候,再提供就难了,难道摊着两只手说我啥都没有吗?
2、双方的出入库单,物流单据。货物是什么时候出库的,怎么运输,有没有到货确认函,这都是很重要的,证明你的这笔业务真实存在的证据。如果合同没完,需要开发票,一定要注意,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发货日期,早了就是虚开。
3、资金往来证据。这个需要从各自的对公账户走账,取得银行的回单即可。
4、库存商品明细账。主要看账实是否一致,如果不符,你能解释出为什么。比如,账面数据大,实际数据小,那么再从你的个人卡上发现有跟实际收入水平不符的资金流水,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不开票收入。这就是逃税了。再去查一下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如果存在大额资金流动,那么肯定就有账外账了。
至于所得税,主要看是否有不能入账的费用入了帐了,但一般税局不会查的这么仔细,如果所得税税负过低,先会让你自查,找出原因,大多数的做法就是写个自查报告,交点税就过去了。
会计有很严格的逻辑性,是很难做假的,即使做了假账,实际的情况也会打脸的。
税务稽查是如何查出“账外账”、“两套账”的?
现实中的民营企业,几乎都有两套账,所谓“内账”,主要是为了逃避税收。设两套账也可能主要目的是为了转移资金。因此,民营企业十之八九是经不起专业的深入的稽查的。对此,主管的税务人员是心知的,不能查、不得查,因为一查,结局很难料理,严重的有可能使企业面临破产。何况,当地的主管税务人员与企业总有千丝万缕的那么一点关系。
那么,现实中企业的“账外账”又是如何被税务部门发现的呢?我把它粗略地统计和归纳一下,大致如下:
一、多数或主要是企业内部举报或反映的,包括财务人员、退出的小股东和有矛盾的员工。
二、有一小部分是税务人员来稽查时,税务人员从企业办公室的墙壁上或其他不经意的地方发现了一些资料,如客户名单、往来款零星记录,而这些客户和记录在公司报告给税务的账簿上是没有记录和记载的。
三、税务立案稽查的企业,税务人员在约谈财会人员的过程中,财会人员无法回答而直率地做了回答或说漏了嘴。例如:税务人员问:老板最近买了豪车,又买了新房子,资金是哪里来的,是向公司借的吗?财会人员答:没有借。
但查公司最近几年账又没有分红,那就可能是另有资金来源-账外收入。(车是公司的,房子是个人的。)
此外,专业的税务稽查人员,从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某一专业设备生产线能力、投资规模、贷款规模等指标中都可以轻易地推算出企业的正常产出,实际产出若与正常产出量相差过大,又没有合理的理由,肯定存在账外收入。当然,没有特别的原因,税务稽查人员是不会挖出企业“账外账”的,除非“税企关系”太僵了。
那么,有“账外账”的企业,如何避免风险呢?本人对此有专门的研究。但这话题已离开了本题。
有些财税不规范的企业,是存在“账外账”、“两套账”的情况的。这些企业不免也有些担心,会不会被税务稽查查到了。以下,我们来说说税务稽查是怎么发现这些情况的。
1. 税务稽查的起因
如果一家企业被税务稽查,可能会有多种原因。比如收到了管理部门、风险部门推送的信息;由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任务;根据企业类型,行业性质,规模,税负率,风险等级等随机选取的案源;企业的上下游出了问题,涉及到了检查,委托协查;或者企业被举报了;或者是由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案子等等,各种情况都有可能。
现在人工智能时代,税务机关都有大数据,金三系统、爬虫技术的辅助,早已不是过去要靠大量人工来完成任务了。
(1)爬虫技术的应用
之前就有企业在网上做广告,对该企业的某项业务进行宣传。后来税务机关通过爬虫技术,发现该项业务从来没有进行纳税申报,经调查,该企业存在偷漏税的行为,最后税务机关要求其补缴税款和罚款;
(2)同行业企业相对比
而另一家企业,将部分收入通过不开票的方式进行了隐藏,税务机关通过跟同行业企业之间进行比对,发现了异常。因为根据这个行业的工艺,是肯定会产生5%的废料的,一般废料的销售都是通过不开票收入进行申报。而该企业全部申报的是专票收入,所以税务机关就发现了疑点。最后,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
(3)电子底账的强大
有家企业,因为顾客都是散户和个人,所以很多都不要发票的。于是老板灵机一动,既然这些人不要票,不如把票给别的客人吧,还可以收点“服务费”。谁知道,金三系统一比对,发现这家企业进项都是电子元器件,销售则是五花八门,风马云牛不相及,于是立即发现了企业的违规行为。
此外,税务机关还有一些风险预警,如果本身就存在问题的企业,也很容易被发现。
2. 企业需要做些什么
对于存在两套账的企业来说,根本的问题肯定是解决掉两套账的问题,进行两账合一。当然,这个事情是一个系统工程,急不得。对于企业的财务来说,平时还是要做好自查和风险的把控,看看企业的涉税风险到底有多大,尽量避免被“误伤”。
比如,报出去的资料,财务人员自己要先审核好,不要出现多个数据源数据不一致的情况。
再者,对于财务报表中的明显问题,还是应该要注意,比如过于大的预收账款,有没有及时申报收入,要查清楚。
最后,对于财务人员来说,高风险的事项坚决不能参与。
总的来说,存在财税不规范的企业,还是应当及时进行纠偏,毕竟,现在的大数据越来越发达,“两套账”、“账外账”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税务稽查查出账外账、两套账有多种途径。 一是企业内部知情人士举报存在账外账行为;二是外部举报企业存在隐瞒收入、虚构成本费用偷逃国家税款行为;三是通过第三方信息发现企业偷逃税款行为,比如通过查处对外虚开发票企业发现了企业偷逃国家税款线索;四是税务机关的日常检查发现。比如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了企业电脑系统存在两套账或者通过实地现场检查发现了企业存在做两套账的行为。
2.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不能保证所有存在做两套账、账外账的企业会被发现和查处。 即使没有发现企业存在做两套账偷逃国家税款的证据,但是税务机关会通过综合分析发现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问题。
3.并不是所有做两套账的企业都是偷税行为。实务中有的企业可能做两套账有一套账实际上就是一个流水账,便于老板更便捷了解公司收入支出情况。如果不是以偷逃国家税款为目的,这种两套账是没有风险的。
4.个人建议财务人员不要参与做两套账,如果你一个财务做两套账偷逃国家税款,这种情况财务对偷逃国家税款有直接责任,如果偷逃税款金额巨大,可能涉及追究刑事责任问题,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如果你只是按老板要求做一套账,对其他是否有第二套账毫不知情,是没有责任的。
税务稽查查出两套账的方法很多,但税务机关稽查企业不是查是否设有两套账的问题,而是稽查企业的偷税漏税问题。另外,不是所有的账外账或两套账都有问题。
现实 中,很多企业都设有两套账或账外账。 有的企业是为了多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贷款 ,而虚增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等,并经过审计机构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多说一句,被审计单位花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真实性和准确性有多少水分?)
还有的企业为了少缴税款,隐匿收入 ,购买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加大进项税抵扣,虚列成本费用,虚列资产、负债等方式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这种假账不是财务部门可以独立完成的,需要企业内部多个部门,以及外部供应链客户联动来完成。
还有的上市公司为了圈 钱也不惜做假账。
当然有的企业的账外账和两套账, 只是为了内部核算和管理,在正常的核算之外,按照业务发展的需要而细化了企业的核算内容,也就是经营或管理会计的内容,更多的是满足企业内部和经营管理。这类核算系统与假账无关。
实质上, 税务稽查的目的不是为了要查企业的两套账或账外账,而是为了对偷税漏税的企业形成震慑,那么 税务机关是通过何种途径来稽查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
1、金税三期( 还有即将上线实施的金税四期)的强大功能,想必纳税人企业都很清楚,比如企业的销货、收款和增值税发票开具,以及企业的存货是否异常,都可以通过的金税系统捕捉到,进而对企业做进一步的核查。
2、企业的实际税负率的异常, 比如增值税税负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应该说,企业实际税负率过高过低,对企业来讲都是风险。那么税务机关对企业持续的税负率异常,就会对企业进行稽查,进而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问题。
3、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发现企业涉税的异常。 比如,企业连续多年亏损,但还有现金流不倒闭;企业的应收账款余额特别巨大,与企业的实际经营收入不匹配;企业的存货余额很大,占当期的营业收入比重很大;企业多年盈利,但就是不分红;企业只有销项税,但没有进项税,或只有进项税,但没有销项税的异常情况等。当企业的财务数据出现异常时,就会出现预警。
4、税务机关接到举报 ,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等都会牵出企业在涉税中的问题; 还有是上下游 客户存在偷税问题等,进而查到了关联企业的情况也很多见。
总之,税务机关稽查企业偷税漏税的手段很多。作为财务人员应避免参与企业恶意做两套账的行为,尤其是偷税漏税,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这种空间会越来越小。
2021年2月24日
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企业设置“账外账”、“两套账”,90%的可能是想偷税漏税,那税务是怎么知道企业偷税漏税的呢?
本人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与企业和税务之间的联系都比较密切,对于税务怎么知道企业设置“两套账”、“账外账”这个问题,应该算是有发言权,针对这个问题,我总结出以下两个原因:
一、内部原因 1、知情人举报
这个原因是最直接,也是最准确的。
以前我曾经接触过一个建筑公司,会计小王离职了,别的员工离职,公司都是按标准支付给员工离职补偿金。可是,小王在工作过程中得罪了老板,在离职时公司一毛钱的离职补偿金都没支付,小王觉得很不公平,就去找老板交涉,几番交涉下来,小王不仅没得到应得的补偿金,还遭到了老板的一番羞辱。小王一怒之下,跑到税务局实名举报公司偷税漏税,由于小王掌握着公司财务的一手资料,这证据是铁板钉钉的事,而且是实名举报,税务必须去检查。
2、企业财务不规范,数据异常,引起税务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员开支,不重视财务工作,认为会计能记个账就行了,所以,招会计的时候,不顾业务水平,只要工资低就行。
殊不知,业务水平不过关的财务人员,给企业带来的税收风险是巨大的!
比如:我以前接触过一家企业,找了个代账公司给记账,代账公司安排了一个刚毕业的小孩负责他家的账务,只知道报个税,账做得一塌糊涂,上传到电子税务局的报表逻辑关系都不对,税务风险排查需要写说明,这个记账的小孩不会写,怕领导批评,就一直没写说明,也没去税务解释,最后税务上门检查,发现该公司漏缴了增值税100多万元,没办法,补缴税款、滞纳金,并被处以0.5倍的罚款;
二、外部原因 1、常规性税务检查
税务在每年都会有检查指标,比如针对某行业,每年必须要求完成20%的检查比例,这样的话,随机抽查,就有可能检查到你家;
2、税收任务繁重,必须上门检查
税务工作者有财政收入任务,这是不争的事实,税收任务完不成,怎么办?肯定要挑一些有税款的单位进行检查,让他们补缴税款。
你可能要问,税务怎么知道哪个单位有税款没缴足?这还要问吗,基层的税管员每天就是面对那几户纳税人,企业什么情况,不能说100%了解,也得知道个大概吧!
3、利用大数据进行风险排查
现在的大数据强大到你无法想象,税务会根据你公司开具的发票、申报的税款、缴纳的社保等数据,设置N个风险点,一旦你公司触发到风险点,就会引起预警,然后层层推送,最后要求企业出具说明或者直接上门检查,这样的话也很能发现企业的猫腻。
总之一句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设置“两套账”、“账外账”是违法行为,不要存侥幸心理!
只需这几种方法,两套账的企业99%都会被查出来:
第1、员工人数与收入规模不匹配。
第2、员工工资多年稳定不变,多数员工工资按当地最社保缴纳标准发放。
第3、员工计件工资表上的计件数量与实际产量相差甚大。
第4、公司生产用水电费与公司的产量规模严重倒挂。
第5、公司财务人员和老板私人卡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流水。
第6、公司同一套财务软件存在多个账套。
第7、公司预收账款较大,与公司的规模不相匹配,或者预支账款长期挂账。
第8、公司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又没有明确的应付未付理由。
第9、公司将资金大量转一次个人(包括老板)挂账其他应收款,又没有充足的理由。
以上几点希望对您的提问有帮助。
看看那些回答真想笑。
1、税务机关人员,懂会计的没几个。他们对税收政策在行,但对会计的认识未必很高深,查帐外帐是审计事务,让他们审计,他们只能是偶尔侥幸能够查出,而且查出的原因源自举报居多。
2、本人在国审混过一下,专攻奇难杂症。可以说,真的没查不出的假帐,只要你想查,而且有时间有精力去查,没有查不出的。一般所谓的帐外帐、两套帐或偷税漏税,都是小儿科的了。几乎是手到擒来。但方法是层出不穷,更不可能被被审计单位事先洞察。如果他们知道你的方法,那他们早有防备,甚至重新做一套帐专门给你查,你还能查个啥?
所以,补查单位提供的资料,我都是不怎么看的,因为我的审计通知书提前发给他们时,他们都专门请高人审查过资料才交给我们的,我再审这些,有意思吗?他们有钱,聘请的人同样不是一般的高人。
具体方法在这里也不宜公开直说……反正让人跳楼的也有;让老板交待连老婆及合伙人都不知道的 过千万元 私房钱也有;私人老板坦言偷税额大概不到2亿的也不少(斩获偷税无数,但我非税务部门稽查身份,所以从不举报。反而审计某副省级城市的国税地税时,令不少企业补税上百亿);让被查人签名确认时他们直说:签名是死,不签名也是死的也有……
存货账实不符,税务局只要到仓库一盘点,发现仓库与账上的存货不匹配,很容易就会察觉两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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